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职场快讯 > 职讯 >

深圳市信访局2024年面向市内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来源:今日招聘 | 发布时间:2024-08-05 15:16:02 |  访问:7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公务员公开选调办法》,深圳市信访局面向市内公开选调公务员2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及职位

(一)选调范围:深圳市各级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不含中央、省直机关驻深单位)在编在岗公务员。

(二)选调职位: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层次职位的公务员2名,根据工作需要,结合选调人员实际情况,安排具体工作岗位。详见《深圳市信访局2024年面向市内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附件1)。

二、选调条件

参加选调的人员除符合职位具体要求外,须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二)专业要求详见职位表。

(三)大学本科学历的在32周岁以下(1992年5月30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5月30日以后出生)。

(四)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有吃苦奉献精神,组织纪律性强,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社会关系和人际关系简单,身体健康。

(五)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六)街道新招录公务员参加选调的,需在街道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

(七)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受党纪政务处分的;

3.按照有关规定未满工作服务年限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5.报名提供资料弄虚作假的;

6.具有其他不得列为考察对象的情形;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5日(星期四)18: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请报考人员发送邮件至指定邮箱进行报名(具体邮箱地址见职位表)。

3.报名时考生需上传以下材料作为附件:

(1)深圳市信访局2024年面向市内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附件2);

(2)个人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任现职级文件复印件;

(3)个人信息汇总表(附件3);

(4)若有本人撰写的综合性文稿或调研文章等,也一并提供;

(5)被选调人员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

以上材料均提供本人签名的扫描件,(1)(3)项同时提供电子版,打包发送至职位表中指定邮箱。

(二)资格初审

根据选调条件和报名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的,我局将择时电话通知考试时间和地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另行通知。

(三)考试

本次公开选调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拟聚焦信访相关业务,由公开选调领导小组命题,组织考生在指定的时间内完成,并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选调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若报名人员少于15人,全部纳入面试范围。面试采取考生考前抽签的方式确定面试顺序,面试现场由公开选调领导小组成员提问,考生在指定时间内完成答题。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确定考察对象

参考考试情况,结合拟选调人员的工作经历、个人特长及平时表现进行综合研判,研究确定考察对象人选。

(五)组织考察体检

考察组到选调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回避等情形,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行为,将取消选调资格。考察阶段同步安排考察对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六)政审

(七)确定选调人选

综合各方面等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并按照有关规定公示5个工作日。

(八)办理调动手续

获准选调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未获选调的,不另行通知。

四、有关说明

(一)本次选调公务员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二)报名公告及相关资料下载地址:深圳市信访局门户网站(http://xfj.sz.gov.cn/)。

(三)报考相关资格条件、工作经历等计算时间,均截至2024年7月30日。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深圳市信访局负责解释。

推荐:更多深圳市信访局2024年面向市内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请关注 今日招聘官方微信公众号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 责任编辑:今日招聘 】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今日招聘"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今日招聘网,转载请必须注明今日招聘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求职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

未经招聘网同意,不得转载本网站之所有招工招聘信息及作品 | 招聘网版权所有 2007-2018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2895号

网站经营许可证:浙B2-20080178-14 公司招聘招人好网站,就在招聘网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备案号:浙B2-2008017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