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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4年9月公开招聘一般类岗位专干公告

今日招聘官方招聘信息 今日招聘官方 2024-09-02 20:39:07 人阅读

根据工作需要,深圳市光明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一般类岗位专干。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岗位

招聘岗位条件及要求详见《深圳市光明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4年9月公开招聘一般类岗位专干职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报名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符合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4.符合岗位任职回避要求;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名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9月15日下午17:00(报名时间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

2.报名资料

①《深圳市光明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干报名表》(表内手写签名并按手印,粘贴本人近期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提供可编辑电子版及扫描件,附件2);

②《深圳市光明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干报名信息采集表》(提供可编辑电子版,附件3);

③本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④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⑤学历、学位验证(学信网、学位网电子认证);

⑥无违法犯罪记录承诺书扫描件(手写签名并按手印,附件4);

⑦任职回避承诺书扫描件(手写签名并按手印,附件5);

⑧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1篇个人撰写的综合文字材料)。

3.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请将填写好的报名材料(电子版和扫描件)按报名资料清单编号排序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rdcwhbgs@szgm.gov.cn,邮件标题格式统一为“岗位编号+姓名+专业”(如GMRD20240901+张三+法学);报名材料须在报名规定时间内投递,报名时间截止后所投递的资料均不再受理。

报名联系电话:0755-88219843,联系人:闭小姐、蔡小姐,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4.纳入“备选库”

报名过程中,报考人员可在报名表(附件2)中选择是否同意纳入“备选库”,当报考人员总成绩达到合格线时,未被招用的原则上可纳入“备选库”,有效期为半年。若光明区机关事业单位出现岗位空缺时,可结合岗位需要从“备选库”中择优补录。

(二)资格初审

根据工作安排,对报考人员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的,于报名截止后的5个工作日内,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考生参加考试,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予通知。

(三)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符合岗位要求;

2.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需提供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3.报考相关资格、工作经历、年龄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4年8月31日止;

4.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能及时接听电话、接收短信;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四、考试

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满分各为100分,总成绩按照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计算。笔试统一划定合格线(60分)、面试统一划定合格线(70分),笔试、面试成绩单科低于划定合格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其中,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同一岗位参加面试考生不足1:5比例的,则笔试合格线以上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一)笔试

笔试为自主命题,具体时间、地点待定,后续将通过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

(二)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待定,后续将通过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不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排序,按录取人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进行公布。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须自发布体检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自行前往国内任意一家三甲以上资质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报告在资格复审时一并提交。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

六、资格复审及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将进行资格复审,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及聘用

经考试、体检、资格复审及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属实或属实但不影响聘用的,且不违反聘用和任职回避有关规定的,确定为聘用人选。

八、递补

进入体检、资格复审或公示环节的报考人员,如出现体检、资格复审不合格,放弃体检、资格复审资格,或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录用的,相应岗位可按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资格复审人选。

九、办理入职

确定为聘用的人员,安排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岗位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本次招聘人员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用工,薪酬待遇及晋升按光明区专干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十、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数。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针对本次考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三)本次考试的资格审查主要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和体检后的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须真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诚信报考,报考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在任一环节或入职后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四)本公告由深圳市光明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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